表哥

(一)圣迹

  我觉得写故事或者说写小说的时候,那些作家们往往大段大段地描写天空如何,山川如何,大雨是如何下的,但我觉得这样不对。比如说我写“暴雨”两个字,读的人看到了,就会调动他自己以往的关于暴雨的经验在脑子里形成一个图像,完成这个信息传递与接收的过程。至于雨滴大如黄豆还是玉米或者乒乓球,那是无关紧要的,因为他心中有一把自己的尺子。

  天下那么多作家包括古时的作家,把那么多华丽的词藻用在描写景物上是一种变态的浪费,其中炫耀的成份很多,但这在文人圈里得到认同,因为大家都变态而且心照不宣串同一气坑害读者。这样一来,不变态的人就无法进入写作队伍,他们的饭碗就有了保证,而天下不变态的人毕竟是大多数。作家们为了更好地保证他们的变态,便想方设法把文学搞得很复杂,他们不仅找到理论上的依据,还写出怎样欣赏一部作品的种种论述,指导人们沿着变态的路走下去,以至于迷于途中而不知道方向,于是成为他们的忠实读者。当然他们变态的地方还有很多,景物描写只是其中的一例。其它的如韵文,平仄,这些都有变态的精致在里面活着。再如朦胧诗,当诗人们发现小孩子都能写出朦胧诗的时候,他们就放弃了,所以朦胧诗很快就衰败。如此等等,铁证如山。

  可是我从小到大读小说,一读到景物描写的时候,就跳过去,把故事接上就是。这种不变态的读法被一位中学时期的语文老师批评,说我根本不会读书也读不懂书,所以是白读浪费时间。这个论断让我压抑了很多年,认为自己没有文化没有水平也没有艺术修养,想读懂一本书的能力都没有,不如死了算了。但后来我没有去死,我发现了作家的阴谋和作为帮凶的语文老师的阴谋,依然照着自己的方式阅读,有没有水平都不去想,不再理会老师的讲法,所以我活了下来。

  我在这里同样设下一个阴谋,这个阴谋就是,如果你读文学作品,你就变态;如果你读我的故事,你就不变态。这是电视广告里常用的圈套,设下这个圈套后,那些厂家卖出了很多药品、洗发水、运动鞋。我之所以公布这个阴谋,这是我不同于那些作家的地方。我的作品被我尊称为故事,而不是小说,就是为了逃避变态。
  风景不是重要的,故事才是重要的,我这样想。

  一个风和日丽的上午。

  风怎么和日怎么丽,在你的脑子里有对应的图象和记忆,用不着我多说,反正我知道你会想到那画面:风和日丽的沙漠,画着弧线的黄黄的沙浪;风和日丽的银色海滩,还有海滩上健康的裸女;或者风和日丽的山岚,树,树丛里强壮狡猾的野猪,等等,你已经想好了。这个上午,天空很蓝,云很白,但不象我们小时候写作文时的阳光灿烂白云朵朵小鸟儿唱着欢快的歌。这时我突然间想写一个故事,没有由来地想写,仅仅是一个冲动。这个冲动是如此强烈以至于我打了一个冷战,毛孔明显地粗壮起来,蜕变成鸡皮。我意识到这是一个灵感,上帝不是很轻易就把一个灵感交给我们这些凡人的,既然现在给了我一个灵感,我就应该将其发扬光大。我知道只有写一个故事,才能装载这个灵感;而我又需要一个主人公,装载这个故事。

  于是我想到了表哥。
  虽然我不知道这个灵感是什么。

  这是我的写法,可能你很不喜欢,看起来象一个神经错乱的病人在胡言乱语,可是我还是想要完成这个灵感,就象电脑游戏中的战士必须完成的任务,我身上的鸡皮疙瘩就是上帝故意显现出来让我看到的圣迹,这是他显圣的一种方式。别人可能以为这只是天气变冷后我的生理反应,但我坚持认为这是圣迹。这是人与人认识世界的方法和立场的差异,无法勾通。而我认为这个灵感就是我的命运,我认了。
表哥不认命,所以最后疯了。

  之所以在这里写这么多不关表哥的事,因为这是我的事,是写表哥故事的源头。如果不是我来写,就没有表哥这个人,虽然现实中曾经有过表哥这个人,但文字中没有,你也不会看到,所以等于现实中也没有这个人,因为你不可能知道这个人,这样一来,现实中的表哥就等于没有出生过,我的文字就是他的复活前提。所以虽然表哥是这个故事的主角,但真正的主人公应该是我,由我来操纵表哥的命运。在故事里我可以让他生也可以让他死,或者让他死了以后复活一如电影里的僵尸或木乃伊什么的,或者很残酷地将他投入大牢里受尽酷刑,或者让他功成名就成为人人争相学习的模范,只要我愿意。我觉得这样安排的话,我就有一种上帝的感觉,其实也许我是一个导演,而表哥只是一个由我指挥的木偶。

  但表哥的命运是生与死,我能够安排的也就是生与死之间的那些时间,现在既然已经提到了表哥,那么他就是一个存在,我已经无法将他抹去了,下面的故事必然围绕着他展开。而他的死也是必然的,我没有多少文章可做。

  下一回

  下回提要:表哥死了,被村里人打死的。
2003年8月12日
夜郎于自大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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